死者父亲说:这个官司已经打了8年了,还没了结。(记者 张俊其 摄)
海口网11月13日消息(记者凌利生 张俊其)12日下午,海南屯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接受海口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已经加大了执行力度,死者李基益的父母有望在本月内拿到琼中警方的58万多元的赔偿。琼中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同时表示,将不折不扣地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
2002年12月13日,海南屯昌县的男青年李基益,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偷盗协警的摩托车时被抓后,遭刑讯逼供致死。涉案的协警及派出所副所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等都已被判刑,法院也终审裁定琼中公安局赔偿死者父母584580元人民币。但判决书生效已经5个月,死者父母却拿不到分文赔偿金。(详见海口网11月11报道http://www.hkwb.net/news/content/2010-11/12/content_119632_3.htm )
12日,海口网记者前往屯昌县人民法院了解该案的执行情况。屯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邱英富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案判决生效后,法院方面一直非常重视,在琼中公安局没有在判决期限内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后,下发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琼中县公安局已经表示将于近期内履行法院判决书的义务,给付受害人家属赔偿金。邱局长表示,将在这个月内,对该案执行完毕。
12日下午,琼中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海口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坚决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局党委高度重视这件事,要求尽快履行法院判决书的义务。该负责人称,现在已经在走申报赔偿款的程序,在近期内对该案执行完毕。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