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现场火光冲天。本报读者供图
从高处俯瞰,清华学堂东部部分屋顶已被烧塌。 本报读者供图
清华学堂。资料图片
>>火情损失
大楼东部部分屋顶被烧塌
据了解,火灾发生后,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安顺,北京市委常委、海淀区委书记赵凤桐,市消防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指挥救火。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胡和平、副校长张凤昌率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并组织救火等工作。
据市消防局通报,昨天凌晨1点01分,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先后调派9个中队、44部消防车、308名官兵到场扑救。大火于凌晨1点51分被有效控制,3点15分被彻底扑灭。
昨天凌晨2点15分记者赶到现场时,警方已在火场百米开外拉起警戒线,数十名围观者站在警戒线外议论纷纷。火场内,数百名消防官兵来回奔波,一辆消防车升起云梯,几名消防员手持水枪不断向失火大楼喷水,地面大量黑水流淌。楼外脚手架被烧得焦黑一片,部分木料被烧毁。此时火势已被基本控制,但仍有大量白烟腾空而起。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周围的警戒线仍未撤除,不停有消防员出入现场进行勘察,工人已在大楼周围建起新的围挡。透过围挡往里看,大楼东部部分房顶被烧塌,所有木结构全部被烧成黑炭,但砖墙并未倒塌。
母校历经百年风雨的标志性建筑因火灾受损,这让众多清华大学师生和校友心疼不已。昨天,在“水木清华”论坛、在他们各自的博客和微博(http://t.sina.com.cn)上,很多清华学子发帖表达惋惜之情。清华大学校园报《清新时报》的学生记者们还在网上对火灾进行了一次滚动播报。
>>校方说法
大火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
昨天,清华大学在官方网站发布通报,称清华学堂修缮工程由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大火未对主体结构造成影响。通报称学校已召开会议,紧急部署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西城区的办公地点,值班保安称公司周末无人上班,无法联系采访。
市文物局昨天表示,市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已于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火灾情况。
市文物局称,6天前刚刚在首都博物馆召开“全市文物系统冬春季火灾防控及201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会上部署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2010至2011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向各文保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文物局表示,将根据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向全市文保单位印发紧急通知,再次强调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修缮工地火灾防控,并要求各文保单位严格落实北京市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校友反应
以清华学堂为代表的早期建筑,反映了西方近代学校建筑在中国的演变过程,建筑风格具有典型价值,艺术水平较高,集中了中国第一代建筑师比较优秀的建筑作品,在建筑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同时,在这座建筑内授业的名师,更是为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便有了梅怡琦的治校名言:大学,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
——陆原(清华大学老校长梅怡琦之孙)
今早,据说那个红色欧式房顶已经烧没了。我还没敢过去看,怕难过。昨晚就在四教上自习,走的时候还望了一眼清华学堂的红色屋顶,心里很满足,只觉生命的美好。而如今再在四教回眸,是否已经找不到凝视的方向?
——亲爱的豆子(网友)
无论如何,我都不敢想象天亮之后,当阳光洒入美丽的清华园,我会以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这片废墟。我只知道,我很难受,真的很难受……
——梁辉的日志(网友)
学堂留下我们太多记忆了,永远被当作拍照背景的学堂牌匾、永远吱吱作响的楼梯、永远被刻得斑驳的制图教室的木板桌、永远轰隆不停息的复印室……
——温柔的耗紫(网友)
历史沿革
清华第一楼
德国古典风格的清华学堂青砖红瓦、坡顶陡起,是清华大学标志性建筑之一。在清华大学建校初期兴建的第一批校舍中,清华学堂被称为“一院”或“一院大楼”。
清华学堂分西部、东部两期建成,西部建于1909~1911年,东部于1916年扩建,整体呈“L”形,总建筑面积约4560平方米。清华学堂是当时清华园内第一座“大楼”,虽然高不过两层,但因后来的“四大建筑”尚未落成,清华学堂在当时的校园中已是鹤立鸡群。
清华学堂建成后作为高等科学生的教室和宿舍,历史上也称“高等科”,以设施华丽舒适著称。
上世纪二十年代,国学研究院入驻清华学堂,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等“四大导师”曾在此传道授业,纵论古今。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清华大学教学、行政等领导机构基本都设在清华学堂。解放初期,清华学堂西部仍是校领导机关(校委会)所在地,东部则用作中共清华党总支办公室。
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梁思成为主任的清华大学建筑系迁入此楼,清华学堂成为建筑系专用系馆。
“文革”期间,清华学堂因年久失修遭到严重损坏,后经修缮加固,成为清华园最引人注目的早期建筑之一,此次大规模修缮前是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注册中心等机构的办公场所。
2001年,清华学堂作为清华大学早期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本版采写 本报实习记者 张剑 田斌奇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