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 (记者黎光 通讯员程叶华 实习生贺俊鹏)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0年,海南省所有市县新建建筑均能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现新型墙体材料占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
我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在稳步推进。海口市既有建筑25%完成节能改造,三亚市既有建筑15%完成节能改造;琼海、儋州、文昌、万宁、东方等城市既有建筑10%完成节能改造。全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达1100万平方米。全省各市县新建、改建、扩建12层以下住宅以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利用率明显提高,在应用面积方面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全省1000多项建筑工程应用新产品、新材料,建筑面积达1120多万平方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