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始末
今年29岁的严家义是扶沟县古城乡立岗村村民,经人介绍,几个月前来到扶沟县城一家公司打工,主要负责为公司属下的宾馆买菜,由于郑州菜品丰富,海鲜多样,有时候他会到郑州进菜。
10月29日一早,严家义开着一辆车牌号为豫P75501的长安SC6360型面包车,与宾馆的一名厨师一起,在郑州市纬三路集贸市场购置了3万多元的海鲜、青菜等,驶上了回扶沟的路。8点钟左右,他们经过尉氏县城外环路时,被路上的一辆喷有”中国公路”字样的面包车拦截。下来几个穿制服但没有佩戴工作证的人,其中一人拉开严家义的车门,自称是尉氏县运管所的,让他下车,到“中国公路”车上去。这名穿制服的人直接开着严师傅的车先走了。严师傅坐上“中国公路”面包车,伙同车上其他几个穿制服的,被拉到了一个农家小院里,在这里,他看到了自己的车。
在这所农家小院,穿制服的人告诉他,他的车没有办营运许可证,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并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车辆暂扣证。严师傅看到罚款栏里的“30000万元”大吃一惊。他以车属公司自用车为由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双方争执不下。严师傅决定去法院告他们。他拿上通知书和暂扣证,假装去尉氏县找人说情,坐上一辆三轮车来到了县城,用彩色复印机复印了通知书和暂扣证,以备将来使用。
严师傅从县城回到那家小院后,有一个穿制服的人走过来做“和事佬”,动员他“给人家点钱算了,至少要表示一下”。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考虑到当时气温偏高,车上的海鲜有可能坏掉,严师傅也想赶紧了结此事。他翻遍身上的口袋,只有100多元钱,最后他和同行的厨师凑钱交了200元罚款和50元停车费。200元钱给撕了4张50元的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但50元的停车费,他们说没有票。严师傅说当天上午被弄到小院去的还有几辆车,他听见两名执法人员抱怨说:“今天查的这几辆车都瘪得很(意思是没多少油水)。”
另有读者投诉本报,严师傅的“伤心地”,即由郑州经尉氏去扶沟的尉氏县城外环,是一个罚款重灾区,他们都视此地为畏途,目前大多改道走许昌了。
相关疑问
记者看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上白纸蓝字填写着“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30000万元处罚决定”。车辆暂扣证的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显示为“董学峰90289”“袁书强90280”。两份文书都盖着鲜红的印章“尉氏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值得一提的是,文书上的字迹实在不成样子,又挤又小,歪歪扭扭,让人很难分辨。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属违法,其立法目的是打击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严师傅的行为,一、不是对外提供运输服务,二、他是为了自家宾馆方便,三,他不存在从运输中获利,所以不是运输经营行为。但这种行为有可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属客运车非法载货,但处罚主体也不是交通运管部门,而是公安交警部门。
记者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行政人员信息在线查询”上查到,出现在为严师傅开具的车辆暂扣证上的证号为90289的执法人员名字是尉氏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张香花,哪里是签名人董学峰?
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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