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这是11月15日拍摄的火灾现场。当日14时许,上海市中心胶州路靠近余姚路附近的一座约30层的公寓楼发生火灾。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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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1月17日电 记者从17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说,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同志在第一时间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及时、有利、有序、有效的。上海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全面推进。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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