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司机严家义开着面包车,在经过尉氏县城外环路时,遭遇了金额高达3亿的罚款。那些“穿制服的人”自称是运管,指称严师傅的车没办营运许可证,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是非法营运,在罚款栏里赫然写了“30000万元”。(11月17日《河南日报》)
这张“3亿罚单”,被冠以“史上最牛罚单”。以常理推测,“最牛”的背后,可能存在笔误。姑且当作笔误,以“非法营运”计,3万元一次的处罚同样太离谱。更何况,严师傅开的是公司的自用车,当时正在完成公司交办的采购事宜。这跟“非法营运”相去甚远。也许正因处罚于法无据,这场“3亿罚单”的闹剧,最后竟以严师傅凑交了200元罚款了结。执法的“弹性之大”,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
处罚凭证上的“30000万元”,对应的是执法人员的草率、随意和滥权。但这场闹剧表现出来的执法乱象,远不止这些。“3亿罚单”的炮制者还涉嫌越权执法。“非法营运”必须是对外营运且有营利行为,以此处罚公司采购中的运输行为,找错了靶子。就算涉案车辆违反“客运车不得非法载货”的规定,执法主体也不是运管部门。
“3亿罚单”的背后,还可能存在“公权私授”。执法人员签名为“董学峰”,执法证号为90289。但记者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行政人员信息在线查询”上根据执法证号查到的执法人员,却是尉氏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张香花。人证不符之下,可能有人招摇撞骗。当然,也可能又是“临时工执法”。
“3亿罚单”的根源,还要追溯执法部门习惯了“以罚代管”,并大搞“执罚经济”。严师傅当天就听到两名执法人员抱怨说:“今天查的这几辆车都瘪得很(意思是没多少油水)。”眼下,对每年都定了罚款指标的执法部门来说,正是四处撒网,以完成甚至超额完成“执罚任务”的好时节。与此相对应的,却是行政相对人的“伤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