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东城区表示拟将选派干部赴美国政府部门挂职锻炼。此外,北京东城区出台规划称,将建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从常情来说,培训过的公务员可以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公众没有理由不领情,并且也应支付相应的成本。这也是政府和纳税人之间逻辑关系的必然。但是,面对北京东城区投入资金5000万元,派干部赴美国政府部门挂职的信息,不少公众不但不领情,而且是颇有微词。对此,该如何理性对待之?是公众错了?还是方式不对?
在笔者看来,原因至少有四,一是对“干部赴美挂职”效果的怀疑;二是对投入的怀疑;三是对纳税人知情权缺失的不满;四是对这种做法有可能带来政府成本上升的忧虑。
在现实生活,无论是政府本身,还是社会公众,在评价政府政绩时,往往由于缺乏成本意识和概念,特别是缺乏长期成本意识,加之政府成本信息的不易取得,及政府成本的公共性导致人们在对待这一问题上存在搭便车思想,导致了对政府绩效评价的非理性。而在笼统的“干部赴美挂职”的信息面前,尤其是在纳税人缺少监督途径的事实面前,靠什么保证这不是在增加公众负担呢?公众有理由质疑,这是不是政府成本的非理性滋长?
在一些地方,由于没有透明的公共支出信息公开制度和严格的公共支出监督的机制,政府官员很难节俭、勤勉地管理公共事务,造成行政成本公共支出的扩张。就此审视“干部赴美挂职”,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并没有给出合适的理由,或者说没有给出让公众信服的理由,因此,公众的猜疑和诟病恐怕也是一种必然,谁能担保这不是官员故意花钱的一种方式呢?
美国学者缪勒在《公共选择理论》一书中也提到:当提供可度量的产出时,政府机构要比私人企业花费更高的单位成本。政府并非无成本地运行,政府行政机制本身并非不要成本,实际上有时它的成本大得惊人。无论是理论论证还是实践要求都一再显示,政府行为必须讲究行政成本,追求廉价目标,只有做到这点,才能消除公众的怀疑情绪。当然,尊重公众知情权也是必然选择。
纳税人何以微词于“干部赴美挂职”?这是一个问题。但挂职锻炼本身并没有错,愿“干部赴美挂职”能取回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