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4日消息 记者24日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该省18个市县2至6月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全部结束,共有43万名特困群众领到物价补贴,发放总额达2810万元。7月至10月物价补贴也将于近期开始发放,春节前发放完毕。
据悉,今年2月份以来,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高,8月份,该省首次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根据2008年7月出台的《海南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规定,当CPI指数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按照补贴标准规定,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不超过10元(含10元)的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20元。
根据联动机制,11月初,海南省13个市县共向3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发放2017万元物价补贴。近日,在海南省政府的督促下,其余5个市县的物价补贴也已发放到位,又有9万名困难群众领取物价补贴金。
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邱天华表示,根据联动机制,该省接下来将发放7月至10月物价补贴,确保春节前发放到群众手中。统计显示,7月份至10月份,海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仍在高位运行,同比分别上涨4.2%、4.3%、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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