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不白的标准,稀里糊涂的账目,没有终点的期限,使“二环费”迷雾重重。这种不规范的运作,既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也引起了公众的不满情绪,媒体也多次曝光,然而一些地方却征收依旧。
哈尔滨二环路,全长不过38.8公里,总投资27.8亿元,主要靠银行贷款修建而成。凡是进入哈尔滨市区的,无论是本地车辆还是外地车辆,不管你走不走这条道路,都要留下“买路钱”,也就是要缴纳所谓的“二环费”。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在古代,这是霸蛮之徒的剪径哲学,时至今日并未消失,在一些地方甚至变本加厉。在哈尔滨,不管过不过二环,都要缴费;不管过得多还是过得少,都要一次性缴纳相同的费。而且,不缴二环费就不给检车,检不了车就没法上路。
强征“二环费”的荒谬之处,十分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凡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第三者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辆机关应该予以检验。任何机关和单位不许附加任何条件。”哈尔滨相关部门凭什么将检车与“二环费”挂钩?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三条明确要求:“严禁将车辆的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中并强制收取。”相关部门又为何一刀切,不管车主走不走二环路都缴纳同样费用?
去年年初,全国统一实行燃油税费改革,总体要求是“公平、规范、节约、减负”,具体而言,就是养路费不用交了,实行多用油、多缴税,少用油、少缴税。以“偿还修路贷款”的名义,黑龙江相关部门征收车辆通行费,不管走不走二环路都得交,这就无法达到为车主减负的效果,与燃油税费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驰。
应该承认,二环路是贷款修路,车辆驶过缴纳通行费,名正言顺,但是不能违法违规,不能为了收费不择手段。报道中有一个细节,该收费还存在收费标准不透明、账目不公开、收费期限延长等怪诞的现象。如此种种,令人疑窦丛生,不明不白的标准,稀里糊涂的账目,没有终点的期限,使“二环费”迷雾重重。可以说,二环路已经成了一些部门的永不停息的提款机,车主成了被任意宰割的唐僧肉。
有学者说,乱收取通行费的背后,“是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或者是集团利益的问题。如果现在所有的收费都上缴财政,不给返还,他们肯定就没有积极性了,他们肯定取消得比谁都要快。”实际上,权力乱收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绝不止于黑龙江。这种不规范的运作,既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也引起了公众的不满情绪,媒体也多次曝光,然而一些地方却征收依旧。如果不约束住放纵的权力,不同时加强政府监督和公众监督,类似“二环费”的乱收费就不可能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