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走进审判庭
23日上午,东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特殊的案件:东方市八所镇32名“外嫁女”状告“娘家”东方市八所镇高排村委会,要求“娘家”高排村支付自2007年至今先后十次向村民发放的征地补偿款等款项每人7195元,合计230240元。
事件起因
三年征地补偿款分文未得
“外嫁女”:
三年征地补偿款分文未得
出庭的符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33岁,2002年结婚后在八所镇开一个小店。结婚后,她的户口一直在娘家高排村,且农村合作医疗、村委会换届选举均属高排村管理。
符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7月14日,高排村发给村民华能电厂征地补偿款每人5600元。得知此事后,符女士回到村里,找到当时的村干部,要求村里能一视同仁,发给她5600元征地补偿款,但其要求未被村委会接受。
此后3年中,高排村多次向村民分配征地补偿款等各种款项,但作为“外嫁女”的她从来没有得到过一分钱。
事件进展
32“外嫁女”状告村委会
多次协商未果
32“外嫁女”状告村委会
今年8月20日,符女士等50多名“外嫁女”集体“回娘家”,向村委会索要自2007年至今的各种补偿款。村委会先后两次召集“外嫁女”开会,通过村民代表表决拒绝了“外嫁女”们的要求。
今年9月12日,32名“外嫁女”以高排村侵害了所有“外嫁女”的合法权益为由,联名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高排村委会支付每名“外嫁女”7195元,合计金额23024元。
接到32名“外嫁女”的联名起诉书后,因32名“外嫁女”情况各有不同,东方市人民法院决定对32名“外嫁女”的诉讼请求分别立案,并于11月23日公开审理此案,每小时审理一宗,共分4天审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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