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村委会主任
尊重法院判决
记者随后采访了高排村委会符帅主任。符主任告诉记者,2007年分配华能电厂征地补偿款时,他尚未上任,但他知道对“外嫁女”不予分配征地补偿款一事经过了村民代表开会决议,并形成了《高排村人口落实实施方案》。
对于“外嫁女”与“娘家”高排村对簿公堂的事实,符主任表示自己也很无奈:“我们要尊重法律,如果法院判决该给谁分,我们肯定会落实!同时我们希望‘外嫁女’理解村里,能加强与村里的沟通,寻找更好的解决途径。”符主任对记者说。
案例链接
2008年8月18日,东方市人民法院曾经对一起“外嫁女”状告“娘家”索要征地补偿款一案作出判决。
东方市八所镇十所村87名“外嫁女” 联名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十所村委会在发放华能电厂征地补偿款时,未向87名“外嫁女”发放每人1300元土地补偿款。
东方市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87人虽已出嫁,但户口并未迁出十所村,认定原告87人为被告村村民。东方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八所镇十所村委会败诉,向77名从未支付过补偿款的“外嫁女”每人支付1300元,向10名原来发放过100元的“外嫁女”每人支付所差的100元,共计10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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