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特约记者 黄叶华摄)
海口网11月26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胡坤坤 崔丽岩)两年前因生意纠纷竟投放毒鼠强报复饼店,致12人中毒,3人死亡,两年后,法律将他严惩。11月2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投放危险物质犯黄育臣进行了公开宣判,并执行了死刑。
黄育臣,男,1975年10月8日生,海南省澄迈县人。2007年8月起,罪犯黄育臣、吴淑顺(同案罪犯,已判刑)曾从被害人林某经营的饼店批发饼类食品进行销售,后因生意纠纷双方发生矛盾,黄育臣、吴淑顺遂商议购买鼠药教训林某。
2008年4月间,黄育臣、吴淑顺在琼山区府城镇附近的农资店购买了3包鼠药,因该鼠药不便投放而丢弃。随后,黄育臣、吴淑顺又在府城镇城东大道附近向一流动摊贩购买了价值50元的毒鼠强,先后用猫、鸡等做实验,确认该药的毒性。同年6月20日,黄育臣将一瓶兑过水的毒鼠强带至位于府城镇下坎东路的饼店,趁人不备,投入店内一“老伙计”白酒瓶内,然后将此事告知吴淑顺。
因吴淑顺认为投入酒中不妥,黄育臣、吴淑顺遂于次日到该店,借机将酒倒掉。同年6月28日17时许,黄育臣在饼店厨房发现电饭锅内有剩米饭,即回家取来毒鼠强返回店内将药倒入剩米饭中。投毒后,黄育臣打电话给吴淑顺称“等一下可能会有事发生,要有好戏看了”。当日20时30分许,林某及其家人、员工等12人吃下米饭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抽搐等症状,被陆续送往医院抢救。其中,被害人陈某(殁年29岁)、陈育某(殁年26岁)、刘某(殁年21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均系服食含有毒鼠强成分的食物而中毒死亡。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