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时许,沈阳市沈河区三经街上,有八九名农民工扯起了红色的大条幅,上面印着“面向全社会招聘农民工新闻发言人”字样。此外还印制了一份说明,上面写的是他们为什么要招聘新闻发言人,这个发言人主要做什么工作。(11月25日《华商晨报》)
关于讨薪,有这么一个冷笑话:外国老板抱怨说,你们连工人的工资都可以不发,我们怎么竞争得过你们?虽然这只是个笑话,但却让人怎么也笑不出来。
其实,从跳楼、拜神,再到聘请“讨薪新闻发言人”,为了讨回应得的薪水,也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所用的方法越来越离奇,无不折射出劳动者的无助与无奈。当然啦,也应该看到,劳动者寄希望于通过聘请懂法律、会新闻宣传、有讨薪高招的人,从而达到把被拖欠的工资要回来之目的,这种做法无疑就是一种进步。毕竟,与以往抢眼的讨薪做法相比,更具公民精神的守法讨薪,有助于倒逼用人单位更加规范,从而推动欠薪问题的解决。
那么,谁最适合做讨薪的“新闻代言人”呢?律师原本可以胜任,但却未必适合:相关资料却显示,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个人的完全胜诉率由2007年的22%下降到15%。相比之下,企业完全胜诉率则高于个人6%。(据《北京晨报》)而讨薪虽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分内之事,但是就从“锦旗哥”要送给劳动保障部门一幅写着“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可见,劳动保障部门未必就能信得过。
思来想去,最适合讨薪“新闻发言人”的,非市长书记莫属。试想,有多少劳动者讨薪,最后不是市长书记一拍桌子、一个指示甚至于一通电话,立马就能解决。市长书记为劳动者代言,效率高,比什么都强。再说了,市长书记是人民的公仆,那么,为劳动者做代言,替他们讨薪,不也是分内之事吗?
期待市长书记们能闻风而动,争做劳动者讨薪的“新闻代言人”,把劳动保障部门“不为人民服务”的帽子彻底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