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6日消息 五十多岁的流浪汉为给自己留个后代,胆大妄为奸淫幼女终落法网。2010年11月24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农民,现年52岁,原籍山东省郓城县,现暂住陕西省凤翔县城关镇某村。36年前,17岁的陈某因逃荒随父母逃荒来到凤翔县涧渠居住,一直未婚。近年,他在县城周边租住,以拾破烂做零工为生。几年前,陈某听人说自己需要个孩子传宗接代,遂开始寻找目标。2010年11月初,陈某发现有机会接近一个年仅13岁的女孩,遂预谋拉拢引诱该女孩和其发生性关系,为他传宗接代。至案发,陈某先后诱骗该幼女到其租住处,四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每次以10元零花钱封口,不让女孩告诉其父母。11月15日,女孩兜中的剩余的零花钱引起了其父母的注意,在他们的追问下,女孩才将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陈某即被扭送到了派出所。
多行不义必自毙,年逾五旬的陈某将以晚年的牢狱生活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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