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陈松松)1日上午,琼山区法院为36名家庭贫困的司法救助对象发放了10万元救助金。
儿子离校溺水身亡
在救助金发放现场,一名忧伤的女子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她始终低着头坐在位置上,通过衣着打扮可以看出,她的年龄不超过30岁。经了解,这名女子叫袁来金,她内心的忧伤源于两年前失去了爱子,而那时,她的儿子小州(化名)才8岁。
2008年5月20日,就读于琼山区长昌小学二年级的小州吃过午饭去上学。当天下午,长昌小学安排学生到学校操场上活动。小州便与小润等几个学生离开学校到附近的琼山宏发砖厂北边的一个水塘玩水,小州和小润不幸溺水身亡。
后来,他们与小润的家长一起将学校告上了法庭,并获得胜诉,然而因为学校没有可执行财产,他们至今没有得到应得的赔偿,此时,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糟糕。
当天,袁来金和小润的父母都拿到了4000元的救助金。当拿到这笔钱时,袁来金的双手有些颤抖,眼眶内泪花闪烁。“感谢政府和法院对我们的帮助,我们今后一定会鼓起重新生活的勇气。”袁来金激动地说,这笔钱她会先存起来,不到急需时不会轻易使用。
希望他们能过个好年
据琼山区法院执行局唐波介绍,被救助者都是遇到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等案的受害方,由于被执行方没有财产或被执行人已经判刑、找不到等原因,他们至今没有得到赔偿,而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又十分困难,为了能够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琼山法院将获批的15万元救助金分两批发放给他们,今天则是第一批。
唐波说,通过发放救助金,可以给被救助者很大的心理和精神上的安慰,尤其现在年关已到,拿到的救助金能给他们解决很大的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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