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王晓黄燕)今年2月,女子潘某所持的农行金穗通宝卡遭人窃取信息后,在工商银行取走2万元。事后,潘某将中国农业银行海口龙华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万宁支行告上法庭,要求给予赔偿。近日,该案在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潘某败诉,但其表示要继续上诉。
潘某2004年在农行龙华支行下辖龙昆分理处办理农行金穗通宝卡,今年1月21日凌晨2点许,在工行万宁支行自动取款机上,被一陌生男子分作10次取走2万元。于是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当天进行取证,并将取款机上的录像通过网络方式传送给她。
潘某认为,她的银行卡被盗取,是两银行管理不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潘某提供的证据不足,原告的存款被支取与两被告的管理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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