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期间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王鹏说,存在用脚踹、用手指敲击他前额的逼供行为
12月2日下午,吴忠市利通区一家旅馆内,被无罪释放的王鹏向记者讲述他因涉嫌“诽谤罪”被刑拘和获无罪释放的感受时说,“吴忠市公安局及时正确做出处理,撤销对我诽谤罪的指控,我对此感到欣慰。”
王鹏告诉记者,他在接受利通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审查期间,民警对他有用脚踹、用手指敲击他前额的逼供行为。并且,整个讯问过程没有全程录像,仅在开始讯问时录了一小部分。对此,他认为警方应该认真调查,还他一个公道。
在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有媒体提出的“王鹏的父亲王志昌称,警方在拘捕王鹏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请问是否属实?对王鹏错案是否适用国家赔偿”等问题,吴海波表示,2日上午,调查组已经开始和当事人王鹏进行调查谈话,相信一切会严格按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
在利通区公安分局,记者见到了从兰州赶来接王鹏回家的甘肃省图书馆典阅部主任徐双定。“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果断处置下,王鹏一案这么快有了结论,我们感到很高兴。”徐双定说。
徐双定告诉记者,他所在单位是12月1日17时接到吴忠市公安局通知来接王鹏回家的。他对王鹏的评价是:“小伙子工作挺踏实,表现挺好,没想到会惹上‘官司’。”
12月2日,吴忠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徐耀说:“11月30日,王鹏错案经网络‘曝光’后,市委、市政府立即指示我们了解核实情况及时做出处理。针对这一错案,我们在进行深刻反思的同时,将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有关案件的进一步调查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布。” (记者 徐运平 周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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