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监护公证被撤夫妻终团圆
2010年7月31日,韩越华借了1600元乘飞机逃回广州与石林团聚,9月8日向广州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广州公证处于2010年9月25日依法作出撤消决定,原将其母亲公证为监护人的公证书自始无效。
近日,两人如愿以偿地来到广州民政部门登记复婚。
“我曾多次问我母亲,为什么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这样做是害我,是谁跟你谈的,我母亲要么拒绝回答,要么说些胡搅蛮缠的事,要么说是拯救你。”
“杜绝医生权超越司法权只有立法”
《精神卫生法》迟迟未出台,精神病院收治乱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至于如何预防“家属陷害”的问题,有院方认为医院毕竟不是司法机关,无法对疑似病人或病人的监护人做道德判断,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类现象,关键需要国家出台精神卫生法或地方性法律来予以杜绝。
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贾福军则认为,由医生来复诊确定是否强制入院仍有漏洞。因为,医生一般不会主动认错,此外医生也没有判断利益冲突谁是谁非,谁说真话、谁说假话的专业能力。他建议参考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的办法,在精神病认定中成立复核委员会,复核的医生由委员会确定,以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导致正常人被送进“疯人院”。
而今年出炉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中,律师黄雪涛认为,自主决定、自愿入院是精神卫生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当今世界普遍施行的精神病患者就诊和入院方式。然而在目前的收治行规中,以“患者或者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的方式,把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同意等同于本人的同意。
参与《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的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也曾表示,目前精神病强制收治存在两种常态,即应该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没有钱治疗被拒之门外,不该被收治的个人却被强制治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面临来自精神病院和未收治患者的双重威胁。
“如果使医学标准取代法律标准,医生权随时可以超越司法权决定一个人有无行为能力,是非常危险的,掌握这套模糊的精神病医学标准的医生能够很容易否定公民的自主能力,将阻碍法律对公民权利提供的实体保障和程序保障。”黄雪涛说。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