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6日消息 近日,公安部办公厅与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文件,共同命名全国100所学校为2010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授予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等10个单位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广大中小学校按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为重点,积极引导、激励师生员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环境,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出了突出贡献。这次命名的示范学校和表彰的先进单位,就是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集体。
被命名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100所学校是:
北京市:顺义区杨镇第一中学、朝阳区垡头第二小学、北京市京源学校、房山区良乡第二小学;
天津市:河东区实验小学、北辰区普育学校、西青区杨柳青第一中学、滨海新区大港第二小学;
河北省:邢台市蓝天双语小学、张家口市宣化区阁西街小学、沧州市第二中学;
山西省:阳城县第一中学、孟县第一中学、临县第一中学;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高级中学、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第一中学、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光明学校;
辽宁省:锦州市实验学校、葫芦岛市第二实验小学、盘锦市兴隆台区第二小学;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实验小学、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松原市宁江区实验小学;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哈尔滨市南岗区铁岭小学、绥化市北林区英俊小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桥小学、长宁区延安中学、上海市园南中学、闵行区纪王学校;
江苏省:徐州市求是小学、昆山市朝阳小学、南通市唐闸小学;
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实验学校、余姚市实验小学、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
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小学、安庆市健康路小学、利辛县第一中学;
福建省:泉州市培元中学、厦门市第六中学、宁德市古田县第二小学;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城北小学、樟树市第八小学、上饶市第十二小学;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第一小学、东营市东营区第一中学、青岛市嘉峪关学校;
河南省: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南阳市第二十一小学、平顶山市五条路小学;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小学、仙桃市第二实验小学、襄樊市第五中学;
湖南省: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岳阳市东方红小学、娄底市第三中学;
广东省:仲元中学、湛江市第二中学、中山市沙溪镇龙瑞小学;
广西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来宾市第二中学、河池市金城区第五小学;
海南省:海南中学、海口市寰岛小学、三亚市第九小学;
重庆市:綦江县陵园小学、梁平县力帆光彩小学、大学城第一中学、北碚区朝阳小学;
四川省:成都市棕北中学西区实验学校、乐山市第一中学、锦竹市南轩中学、阆中市白塔小学;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第一小学、遵义市航天中学、凯里市龙场中学;
云南省:昭通市实验中学、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富源县胜境中学;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中学、山南地区第一小学;
陕西省:西安市第一中学、汉中市中山街小学、宝鸡市长岭子校;
甘肃省:兰州炼油化工总厂中小学总校第二小学、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夏河县拉卜愣小学;
青海省:海东地区乐都县职业技术学校、格尔木市第六中学、同仁县第三完全小学;
宁夏自治区:贺兰县逸挥基金回民中学、石嘴山市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固原市原州区第十小学;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七中学、克拉玛依市高级中学、库尔勒市第一小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黄田农场学校、农四师六十八团学校、农二师三十四团中学。
被授予“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是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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