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新市场乱提摊位费被查 猪肉摊位费降至900元/月
海口网12月7日消息 乐东县城抱由镇新建的第一农贸市场猪肉摊位租赁费为1100元/月,较毗邻的老农贸市场大幅提高,摊位出租方甚至要求猪肉摊无条件销售由他们统一供应的猪肉,否则将收回摊位和租金,且不退还押金,此举引起了广大猪肉摊主的不满。昨日,本报报道引起了乐东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已展开调查。
乐东县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农贸市场摊位出租方指定猪肉货源的做法不妥,若出租方要按此规定进行操作,商务局将会出面进行必要的干预,责令出租方进行整改。而乐东县物价局局长陈宇表示1100元/月的摊位租赁费,已超出了物价部门核定范围。出租方如果要以1100元/月的价格出租摊位,无疑就是乱收费。物价部门会做出处罚,并责令责任人整改。
昨日下午,记者和第一农贸市场摊位出租方一名陈姓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说考虑到乐东县城的实际消费水平,他们公司决定将猪肉摊位费降到900元/月,以便广大猪肉摊主接受。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罗晓宁] [编辑:王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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