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份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娱乐服务场所内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活动明显收敛,全国涉黄违法犯罪案件10月同比下降18.4%。舆论普遍认为,这一成果是全国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也是坚持重点打击与教育挽救并行的结果。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先摸清底细,再集中打击”的方法,通过深入暗访,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在不通知各地的情况下,由公安部治安局负责同志分别带10个督导组,随警作战,现场督办,对6省市的10家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查处。不仅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示范效果明显,有力推动了全国各地的整治工作。
涉黄犯罪原因复杂,大多与黑、赌、毒犯罪相连,且大都有所谓的“后台”。针对这一情况,公安部要求各地严打涉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为此,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了54起重点案件。同时要求各地对一批有影响的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和组织淫秽表演等犯罪案件,逐级挂牌督办,逐案深挖彻查,严格按照规定,逐一倒查、追究、通报有关人员监管失职责任。专项行动在依法侦办犯罪案件的同时,还惩处了一批充当涉黄犯罪“保护伞”的违法犯罪分子,监管失职的民警也被追究责任。
严打涉黄犯罪,重在遏制减少犯罪。把对参与卖淫、淫秽色情表演的失足妇女的教育挽救工作融入专项行动之中,既是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挽救人、改造人,从而减少犯罪的治本之策。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要求执法人员注意保护失足妇女的人身权、健康权和名誉权,不得对其进行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有辱妇女人格的行为等。“重棒”之下有“温情”。尊重失足妇女人格,无疑也是对其心理的安抚,对帮助她们改邪归正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打击涉黄犯罪是一项长期工作,不会在一次专项行动后就彻底结束。变单纯依靠集中打击为“整治与教育并行”,为治理涉黄犯罪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新做法,更为推动公安机关践行以人为本执法理念,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创出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