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7日消息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三亚市容协管员无执法资格却开单罚款乱收费。商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三亚市政府虽下文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职业中介招聘市容协管员下放至河西管委会,由河西管委会管理,专门负责委托执法事项的查处。但由职业中介招聘的市容协管员及居委会等人员无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导致“无执法权却在罚款”的“执法人员”的存在。
网友质疑:城建监察队员竟开出“环卫管理局”罚单?
11月25日,一署名“燕舞西风”的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帖称,当天他把车停在红旗街第一市场南门,由于违规停车,车辆被锁,缴纳50元罚款后,他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对方出示的证件是“三亚市河西区城建监察王某某,职务为监察员,编号00982×”。罚单上的公章是“×××环卫管理局”。该网友质疑,城建监察队员下达的罚单为何却盖有“环卫管理局”的公章?
12月1日下午,商报记者走访该街区。了解到红旗街自三亚“创卫”伊始,一直是重点管制街区,并实行限时禁止四轮机动车通行等管制手段。当天下午,记者在红旗街路边发现一辆商务车因违章停放被锁住车轮。
据记者了解,锁车贴条的正是网友所反映的同一批“城建监察员”。
记者目击:居委会人员收取“罚款”后放行违规车辆
当天,记者在红旗街北边路口看到,一辆车牌为“赣K1153×”的10轮卡车在红旗街某店铺前停下(图)卸货后,从红旗街中段倒车至北面路口。司机向管理禁行道卡的红旗居委会工作人员缴纳了30元罚款后,扬长而去。当天下午,这辆货车用同样的方式进入了限时禁行的红旗街。
负责罚款的红旗街居委会工作人员赵某告诉记者,该车不按照规定时间进出街道,按规定应罚款50元,但司机承受不了,他便只罚了对方30元,小轿车与微型货车一般都罚10元钱。随后,赵某向记者出示了处罚单。该处罚单盖有红旗社区居委会公章,但是在批罚者与日期两栏均是空白。
记者随后到红旗街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梁主任称,居委会人员只负责管理道卡,但并非设卡收费,而是监管处罚,是河西区管委会委托其管理的。
多部门承认无执法权人员仍在“执法处罚”
“城建监察员”可以开罚单,居委会人员也在开罚单,他们到底具不具备执法权呢?据了解,三亚市河西区城建监察队已于2008年9月被撤销编制。那么,现在街上的那些“城建监察员”又是什么身份呢?
河西区环卫办科长(同时兼任河西区市容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范敦雄告诉记者,编制撤销后,“城建监察员”实际上已经成为协管员,一部分由区环卫局管理,另一部分下派到居委会。而河西市容执法大队于11月25日建立,城建监察队伍、环卫局市容管理队伍、居委会市容管理队伍都整合成为了河西区市容执法大队,目前该大队共有38名执法队员以及90名协管员。
据了解,三亚市政府今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执法力度的决定》(下称《规定》),规定将罚款权委托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环卫管理局及社区居委会办理。《决定》还规定,“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一支市容执法队伍,人员下放至两区六镇,由区镇管理,专门负责委托执法事项的查处。”
三亚市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科长曹望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河西区市容管理执法大队人员包括市综合执法局下派到河西的30名执法人员、市综合执法局原协管员以及正在培训尚未上岗的200名新招募非在编人员,河西区城建监察队伍、环卫局和居委会的管理人员都没有纳入到市容执法管理大队当中。同时,《决定》赋予协管员的仅为单独小额处罚权,并无单独执法权,其开具的罚单必须有市综合执法局公章。由此看来,红旗居委会和“城建监察员”、协管员开具的罚单全不具备法律效力,更无锁车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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