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挟政府 欺压百姓
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经济利益,关建军黑社会组织不择手段,利用其非法影响力向一些基层组织施加影响,从一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司法机关到人大代表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威胁基层政权建设和司法公正,并且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
2008年,关建军的手下王红玉与李某合伙经营煤矿时发生纠纷,在关建军的帮助下,案件被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关建军还派巡警队协勤追捕李某。李某被提请批准逮捕后,阳泉市检察院两次经市检委会研究决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 王红玉先后两次组织200余人围堵阳泉市委、市政府大门,闯入市委、市政府大院示威,借此向检察机关施压。后城区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李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在看守所羁押时,王红玉与李某签订了协议,将斗沟煤矿的经营权全部获取。
2008年王红玉在阳泉义井村开发房地产,为打败竞争对手山西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垄断经营,带领工人将进入远鑫实业有限公司工地的所有道路阻断,致使上千住户、村民无路可走,出入受限3年之久。
阳泉市公安局在接到北坪煤业有限公司吴岳林不服强制戒毒两年的复议申请后,依法撤销了城区分局对吴岳林强制戒毒的决定,变更为社区戒毒。但吴岳林刚被释放还没离开戒毒所,就被早已等候在戒毒所的巡警队协勤又以强制戒毒两年的决定为由再次投入戒毒所。两天后,阳泉市公安局在得知城区分局未执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后,直接将吴岳林释放,变更为社区戒毒。吴岳林被释放当日,被许建军从戒毒所接到太原市劳教戒毒所继续强制戒毒。两个多月后,在山西省公安厅的干涉下,吴岳林才再一次被释放。吴岳林精神遭受较大摧残,加之惧怕关家势力再次迫害,背井离乡藏身广西等地近一年。
2007年4月,关建军让残疾人李某垫资100多万元为他修建狗场。建成后,关建军拒绝付款,并要求李某赞助40万元为他另外建造一栋三层楼。李某不敢拒绝,又垫资90万元施工。这200余万元的垫资,关建军不仅分文不付,反而强迫李某向他借高利贷190万元;2009年,关建军再逼着借给他高利贷100万元,月息8万元。当年底,关、李二人算账时,关建军不仅不用支付李的200余万元垫资款,还利滚利计算出李某反欠他490万元。
任鸿太说,该组织在采取暴力手段,攫取经济利益过程中,利用编织的关系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次逃避打击,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涉嫌关建军黑社会组织案,目前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平定县公安局的有关负责人正在接受调查。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说:“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做到黑恶必除,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承担起这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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