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林萃路上的“最牛钉子户”终于被拔掉,但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均拒绝透露补偿款数额。2006年,因拆迁补偿问题没有谈拢,房主徐景明拒绝搬迁,其房屋在林萃路中央占据四年,造成严重交通拥堵。(12月19日《京华时报》)
北京居民徐景明无疑称得上“史上最牛钉子户”,不仅因为这个“钉子户”盘桓道路中央长达四年之久,而且因为这个“钉子户”对抗的是公共利益而非商业利益,正因如此,当这个“钉子户”四年如一日严重影响道路交通时,人们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其收获的不仅有同情、理解和支持,还有埋怨、指责和愤怒———我相信,很多路经此地的司机都会对这个“钉子户”感到不满乃至愤恨。
能够成为“最牛钉子户”必须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他没有遭到强拆,从这个角度看,被拆迁人徐景明是幸运的,而当地拆迁方也保持了最大的克制。但是,在这场利益博弈中,双方显然都绑架了公共利益,被拆迁人以长期占道、损害公共利益作为争取个人利益的筹码,而拆迁方则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由,拒绝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显然,在这里,公共利益只是被当作筹码,而不是双方真正关心的东西,在这场利益博弈中,受损最严重的恰恰是公共利益。
人们希望当事方能够开创一个合理渠道,希望此事的解决能够成为一个范本。然而很遗憾,北京“最牛钉子户”是怎样拔掉的,最终的拆迁补偿以什么为标准,具体数额是多少,这些都成了谜团,一场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博弈就这样以不明不白的方式终结。
这显然是令人失望的,也是很不应该的。我们希望维护被拆迁人的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不能绝对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同时,我们当然希望公共利益得以维护,不能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满足不合理的个人利益诉求。拆迁补偿款究竟是多少,是以什么为标准确定的,有关方面应该向公众交待清楚,公众对此有知情权,有权讨论政府支付的拆迁补偿是高是低。这对于今后被拆迁人正确维权具有引导作用,对于关系到公共利益的拆迁具有借鉴意义。总之,人们希望知道这场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博弈究竟是怎样收场的,其中的启示是什么,教训在哪里。
上周,“新拆迁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当此之时,北京“最牛钉子户”是怎样拔掉的,应该成为一只可供解剖的“麻雀”,让人们通过这一实例更准确地探索“新拆迁条例”的政策走向,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找更好的平衡点。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更加期待北京拔掉“最牛钉子户”的相关细节能够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