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
海口网12月20日消息 农家子弟——大学教授——副市长——巨贪,这是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的人生轨迹,从踏入仕途到落入法网,时间只有10年。检方对其2001年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之前的受贿指控只有一项,而从2001年至2008年案发期间,陈兴銮受贿达2100万元,可以说是“日进万金”。
12月17日获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近日已作出二审判决,鉴于被告人陈兴銮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判决结果由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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