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勾引老人嫖娼,准备办事时,被两名“警察”抓了现行。老人为保名誉选择私了,交给“警察”近5万元了事。
韦强(化名)今年70多岁,退休后喜欢闲逛。12月15日上午,他到南宁市建政路一超市购物,见一名着装暴露的女子上来搭讪。“要不要玩玩?”妖艳女子挑逗着。韦强起初不理,但女子却不断挑逗着他。韦强顶不住诱惑答应了。女子带着他到葛巷岭一出租房。就在他们开始脱衣服、准备发生关系时,两名“警察”冲进屋来。女子赶紧穿衣服,十分“害怕”。韦强也慌张地穿衣服。“你们在卖淫嫖娼,知道这是违法吗?”一身穿疑似警服的“警察”指责两人。
一“警察”在韦强的眼前晃了一下“警官证”,说“看清楚了吧”。韦强仍怀疑两名“警察”的身份,再次询问“你们是哪个派出所的”。对方称“我们是市局的,专门负责打击黄赌毒”。该“警察”拿出手铐,准备给韦强戴上,另一“警察”却称:“先不用给他戴手铐,让他做个选择:一是送你进看守所蹲3个月,一是罚款。两分钟内,你必须作出决定。”
韦强心想嫖娼很影响声誉,不想让人知道,就决定交罚款。那名“卖淫女”也选择了交罚款。之后,两名“警察”带着韦强去银行取钱。
谈及罚款金额时,两名“警察”要求给六七万元。韦强带着银行卡去银行,因他没有预约取现,不能取超过5万元,只好取了近5万元。韦强交钱后说:“我交了罚款,给我票据吧。”“你嫖娼被抓,还想要票据,没有。”“警察”大喊了一句,吓走了韦强。
事后,韦强觉得此事蹊跷:“卖淫女做这种见不得光的事,肯定会锁门的,为什么警察冲进来时,房门没有反锁?我们刚脱完衣服,警察怎么就冲进来了?”12月17日,韦强去派出所报案。
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冒充卖淫女勾引嫖客、假警察诈骗嫖客的案件。民警告诉韦强,首先,民警处理卖淫嫖娼案件时,必须将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按照相应的程序依法进行处理,给予治安处罚,绝对不会现场罚款;其次,警察办案被问及单位时,会说明具体名称,不会像假警察那样搪塞。
民警呼吁为避免被骗,市民须先洁身自好。一旦遇到类似情况,应到公安机关处理,应及时报警或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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