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被打弟弟送“炸弹”出气
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
因当“小三”的姐姐被打,孙某为了帮姐姐出气,派人将自制的炸弹送给王某,并勒索5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怀柔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孙某的姐姐于2003年与王某的丈夫结识,后发展成情人关系。王某发现二人关系后,打了孙某的姐姐,对此孙某十分不满。为了替姐姐出气,孙某自制了爆炸装置,通过他人送到被害人王某所在的单位,转交给了王某。
孙某以“照我说的办不然叫你家楼开花”、“给你丈夫制造交通事故”等短信对王某进行言语威胁、恐吓,向其索要人民币50万元。
王某于今年7月向孙某指定的账户汇款3000元,孙某于8月13日取走2000元。后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某所制造的爆炸装置由25个双响爆竹等组成,构成一爆炸装置。
怀柔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恐吓,强行索取公民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敲诈勒索罪。
鉴于被告人孙某大部分犯罪未遂,如实交代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故决定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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