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0日消息 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截至2010年11月底,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346件,通过立案查处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4792.12万元。其中,追回3661名农民工工资4612.60万元,责令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105.5万元。监察总队余总队长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在春节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
余总队长介绍,在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受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2010年以来,总队从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首先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规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共对823家用人单位和劳动场所进行了巡视检查,纠正违法用工行为312起。在加强巡视的同时,总队严格审查用人单位年度报送材料,检查内容涉及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工资发放情况、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等7项内容。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还组织开展了4项专项执法大检查,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总队去年春节期间就已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对142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21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今年专项检查还将如期开展。
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保障,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积极开展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专项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对573家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97份责令改正书,责令补签劳动合同3542份。
年末是农民工讨薪事件的多发期,拖欠工资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面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今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在处理突发事件上,坚持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到位、快速处置,截至11月底,总队采取现场协调、现场处理的工作模式,迅速妥善处理了30起群体突发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修车厂打工四个月 万余工钱未拿到手
王先生和朋友在海口从事修车行业,近日遇见了件烦心事,“我们两个人一万多块钱的工资,老板娘一直没给我们。”王先生介绍,他和朋友8月份被丘海大道一个修车厂的老板娘请过去帮忙,当时说好的是按件计算,就是修一辆车定一个工价,然后每月结算一次工资。8月底,修车厂老板娘给王先生和他的朋友发了一次工资,可是9月到11月的工资,老板娘一直拖着不给。 “当时也是想,她第一个月给了钱,也不可能拖多久的。”王先生介绍,后来看见老板娘没有发钱的意向,他们就停工不干了。已经去修车厂要过几次工资了,但老板娘没说给,也没说不给。王先生说,因为他们是叫过去的临时工,没签任何协议,现在他们不知道怎么办,只想通过劳动部门把这个问题解决。
部门支招:没有临时工一说
近日,记者就王先生的情况咨询了海口市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该局工作人员尹女士告诉记者,自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已经没有了临时工这一说法,所有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必须签订相关用工协议。尹女士说,王先生这一案例较为常见,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证实劳动关系,王先生可以向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具体到哪一级别的劳动监察部门,由发生劳动争议的用工单位注册地决定,如果修车厂在区工商局注册,则到区里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用工单位是在市工商局注册,则到市劳动监察局投诉。投诉之前,王先生最好能力所能及地收集一些用工证据,比如上班工作服或者工资发放表等,只要用工事实经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认定,用工单位必须发放拖欠工资,并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