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1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崔丽岩)10年前,来自四川的下岗职工张某在海南承包了一个装修工程,但却被拖欠了9万多元工程款,10年来他往返两地向三级四个法院起诉9次。如今,经海口中院的帮助下,他的诉权终于得到行使。
近日,海口中院收到了四川泸州张某一封感谢信。据了解,张某为某国企的下岗职工,2000年他在海南承包了泸州某电力企业在海口修建的小区的装修工程,但因工程款问题与泸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四川泸州市某电力集团海口公司等单位发生合同纠纷,至今还有9万余元的工程款没有付清。为了追讨回工程款,从2000年至2010年,张某开始了长达10年的跨越两省三级四个法院的9次起诉,但都因为案件关系复杂等问题被驳回了起诉。
2009年,张某再次被裁定驳回起诉之后,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上诉到海口中院。海口中院民一庭在具体分析张某的案件为何被多家法院以多份裁定书裁定驳回后,发现由于当时在法律的适用上和现行的理解有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多个法院在对张某一案的审理均无法进入实体审理。在找出充分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海口中院指令下级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保障了张某的合法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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