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儒:资本市场的奠基人
作为前苏联顶尖级货币银行专家阿特拉斯教授的得意弟子,刘鸿儒于1959年获得副博士学位后回国。当时,国家金融人才奇缺,拥有货币银行学研究方向和留学背景的博士更是凤毛麟角。
出色的专业背景、胆魄和学识,让他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奠基人。
在出任证监会主席之前,他两次在关键时刻出手,影响了中央决策,拯救了中国股市。
1990年,“搞股票市场就是搞私有化”、“取消深圳、上海股票市场试点”的论调甚嚣尘上。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刘鸿儒,大胆向国家最高领导人谏言:股票市场的试点不能取消,可以暂不扩大,但不能撤。如果撤,对外发出的就是一种后退的信号,对改革形象影响很大。由此使得股票市场的试点保留下来。
1992年6月,他不失时机地借助小平南巡为股市发展问题一锤定音的东风,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关于我国试行股份制的几个问题》的文章,鲜明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充分利用股份制的观点。
而直接把他推向中国资本市场最前沿阵地的,却是1992年在全国掀起的股票狂热和深圳爆发的“8·10”股票认购舞弊案件。这起股票认购舞弊案,导致沪深股市暴跌,短短三个月,深圳股价指数从310点猛跌到164点,上证指数从964点暴跌至386点。
“8·10”事件促使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迅速成立。当年10月,朱镕基亲点刘鸿儒担任证监会首任主席。
由此,刘鸿儒开始了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奠基人的一系列创举。
建立监管模式成为他的开山之作。他带队多次去境外考察访问学习,精心反复比较美国、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等三种市场监管模式的异同,最终参照运用香港模式,建立了四层监管体系。
利用股票市场吸引外资,大胆进行证券产品创新,推出H股、N股,成为刘鸿儒开山鼻祖的重大贡献。早在1990年,刘鸿儒受命开始研究利用国内股票市场吸引外资的办法。在1991年推出B股以后,紧接着,他与当时的香港联交所主席李业广牵头组成内地国有企业改组到香港上市的联合工作小组。1993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与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签订了五方监管合作备忘录,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大门由此打开。
1993年6月29日,青岛啤酒成为中国内地首家H股的上市公司。
1993年,上海石化成为内地第一家股票同时在香港、纽约、上海三地上市的企业。
1994年8月,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为第一上市地挂牌上市,从而拉开了中国企业进入全球最大资本市场的序幕。
“有股市就有风险,想彻底铲除是不可能的,股票市场发展就是一个风险不断出现不断治理的过程。要完善股票市场的风险管理,一定要立法,严格执法。”刘鸿儒认识十分清醒。
为此,在一年多时间里,他主持制定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23个配套法规,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付诸实施。
世事难料。1995年2月,“327国债期货事件”爆发,3月30日,刘鸿儒去职。他在一个重大事件后上任,又在另一个重大事件后卸任,既是巧合,也是命运安排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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