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1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9月21日信宜紫金矿业溃坝调查处理情况。目前,15人移交司法机关(包括4名官员),4名厅级干部和8名处级干部被追究。
“凡亚比”只是诱因
昨天,省纪委监察厅副厅长、省“9·21”溃坝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曾庆荣代表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对溃坝事件做了定性。他说:“经12月14日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调查报告认定,‘9·21’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是一起由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单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
为了尽快查明灾难发生的原因,处理好善后事宜。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担任组长、副省长李容根担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并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具体负责。随后,调查组抽调骨干力量并邀请7名省内外专家参与,全面调查处理溃坝事件。
新闻发布会上,曾庆荣表示,经深入调查和多次现场勘验,导致此次尾矿库溃坝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而台风“凡亚比”引起的特大暴雨只是诱发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人祸。
紫金公司存六大违法违规行为
“导致溃坝的直接原因是:尾矿库排水井在施工过程中被擅自抬高进水口标高、企业对尾矿库运行管理安全责任不落实,”曾庆荣这样说。他表示,经过调查组的多次现场勘察发现,该尾矿库1号排水井最低进水口原设计标高为749米,但实际标高为751.597米,被擅自修改抬高了2.597米,严重影响了排水井的泄洪能力。同时,信宜紫金公司对尾矿库的运行管理安全责任不落实。按规定,在汛期来临前,企业要把1号排水井下部六个进水孔拱板全部打开,将尾矿库区水位降到最低。但经现场核查,1号排水井下部六个进水孔基本被拱板挡住,造成超蓄而降低排洪能力。
调查组认为紫金公司有六大违法违规行为。1.违法违规建设。2.违法对排水井作出重大设计变更。3.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地建设。4.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违规生产。5.长期违法违规生产。6.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各环节企业成“共犯”
犯错误的不仅是紫金公司一家,还有设计、监理、施工、竣工验收这些位于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各单位。
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的尾矿库排洪系统泄洪能力不能满足200年一遇暴雨洪水要求,且在尾矿库安全设施验收时没有指出1号排水井最低进水口标高被抬高的问题。
施工单位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按建设单位自行出具的无效《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使1号排水井最低进水口标高比原设计抬高了2.597米。而且,没有向竣工验收评价单位、安监部门提供设计变更后的施工图纸进行评价和验收。
监理单位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未能正确履行监理职责,在未取得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变更设计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建设单位对1号排水井作出的重大变更;2009年6月,在2号排水井未完工的情况下,参与了信宜紫金公司组织的1号、2号排水井及涵洞工程验收。
安全验收评价单位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对尾矿库进行验收评价时,所依据的竣工图是加盖了“竣工图章”的“排洪隧洞纵断面图设计图”,而非真正的竣工图。
现省纪委监察厅已将有关涉事企业单位人员11名责任人员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官员被移交司法机关
调查组认为政府和职能部门未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对信宜紫金公司违法违规建设运行尾矿库以及安全生产等问题执法和把关不严、监管和检查不到位,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审查履职不到位;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信宜紫金公司未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便非法生产、非法排放尾矿砂等行为监管、打击不力。
此外,原省经贸委(现省经信委)有关部门未按规定程序核准项目,对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信宜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批地、监管不力、瞒报信宜紫金公司违法用地的行为;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有关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信宜紫金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目前,省纪委监察厅已经将涉案的4名机关工作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还严肃追究21名政府及监管部门人员的纪律责任,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7人,股级干部2人。(记者赵杨通讯员粤纪宣)
移送司法机关15人一览
机关工作人员4人
(1)庄达耀,信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任职期间,收受信宜紫金公司钱财,履职不到位,且涉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温平生,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原钱排镇镇委书记、镇长,收受信宜紫金公司钱财,且涉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李平,钱排镇镇委书记、原镇长,收受信宜紫金公司钱财,且涉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叶瑞昌,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原局长。担任局长期间,收受信宜紫金公司钱财,存在违法批地、监管不力、瞒报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等问题,且涉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有关涉事企业单位人员11人
信宜紫金公司总经理王辉、副总经理陈喜有、原总工程师夏倩、原副总经理李永信、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邓炳焜、安全环保部经理王建华、保障部经理蔡剑平、保障部环保车间副主任赵国辉、财务部经理游明祥等9名人员,分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等;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斌,监理单位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张立鹏等2名人员,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上述11名责任人员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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