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醉驾入罪
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12月21日《新京报》)
醉驾之害,无需赘言。那些受害者家庭的坍塌,哭泣的眼神,令人心碎。而近两年社会上不断出现的种种醉驾案件,无不引起舆论的喧嚣,引起网民的仇愤。此番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醉酒驾车零容忍,无论情节是否恶劣都一概入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不但深孚民意,更体现出立法对生命的尊重。
汽车时代,人们不但享受到了代步工具的迅捷和方便,同时也感受到了这种钢铁机器对血肉之躯的巨大杀伤力。在我国,车祸死亡率连续十余年居全球首位。根据2004年官方资料显示,1999年,在中国每10000辆车便有15.45人死于交通意外,而美国仅2人,法国仅2.5人,日本仅1.3人,韩国8.2人。虽然2002年这个数字下降,但每10000辆车仍有13.71人死于交通意外。中国内地交通意外死亡数字每年有10万人之巨,占全球总数的15%!
这是令人极其惊骇的数字比率,尽管这其中有中国庞大人口基数的原因,但交通部官员也曾指出,驾驶技术差和违规行为是核心问题。这其中,就包括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行为失范。2009年在“严打”风中,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态势之猛,可见一斑。
按汽车人口比计算,中国汽车保有量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较大,但是中国的事故发生率却远远高于欧美国家。其根本原因在于,醉驾酒驾事故成本过低。尽管这两年中国加大了处罚力度,严打醉驾酒驾乃至飙车等行为,但在惩处力度上,法律依旧过于宽容。比如查酒驾的容忍度是“1杯”为限,而在美国却是“1口”之限,而对醉酒驾车刑法中一直没有细致的罪责规定,因此缺乏足够的震慑力。
醉酒驾驶一再发生与很多驾驶者“撞死人大不了赔几个钱”的主观意识有关,即便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量刑在金钱补助的影响下也会趋轻,因此有钱的驾驶者往往会失去对生命的尊重。
另外,在人情泛滥的中国社会,总有些“关系很硬”者在被交警逮到酒驾甚至醉驾的时候,找各种关系网络进行疏通,就像网友调侃西游记那般,“有背景的妖怪”最终逃脱处罚。前不久,一名退休监狱指导员酒后驾车大闹派出所,不但指责民警“为啥要搞自己的队伍”,最终还被原单位用警车带走,时下严格要求的“拘留+罚款”的罚则在其身上落空。假如日后醉酒驾车行为发生在他的身上,不被入罪的可能性有多大?不得而知。
因此,对“醉驾入罪”民众充满期待,同时还应有细则预防“有背景的妖怪”继续作乱,这样,对醉驾才能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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