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4日消息 (记者黎光 实习生贺俊鹏)23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节能减排检查组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这次对我省节能减排的专项检查中,海口是第一站。检查内容主要有建筑节能、城市照明、垃圾和污水处理的情况。据汇报,我市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建筑节能方面,我市将建筑节能审查作为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不符合设计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在销售环节公布建筑节能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城市照明节能方面,我市把功能照明、景观照明和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市政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能耗。“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区市政道路路灯已全部淘汰低效照明设备,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和“风光互补”绿色产品; 污水处理方面,海口主城区建成污水处理厂6个,日处理能力54.5万吨,服务面积113平方千米,基本形成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架构; 垃圾处理方面,建成使用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累计投资1.5亿元。目前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300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刘联伟,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磊,省水务厅副厅长邢孔波出席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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