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东方:残杀母女案一审判决 被告被判死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0-12-24 09:47

  海口网12月24日消息 昨天(2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东方市对残杀母女二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陈俊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姬飞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被告人陈俊刑满释放后经人介绍与被害人李某恋爱。2010年1月,李某携1岁多的女儿从广西老家来到海南东方市八所镇与陈俊同居。后因李某擅自堕胎并执意要离开陈俊,陈俊恼羞成怒起了杀机,并打电话给在儋州打工的狱友姬飞,告诉姬飞想要杀掉李某母女并取其钱财。

 

  2010年3月14日晚9时许,姬飞搭乘出租车从儋州来到东方高速路口与陈俊会合。陈俊以送李某母女回广西为由,带着李某母女及行李到东方火车站,陈俊骗李某说没有去广西的火车票。

 

  陈俊、姬飞二人遂带李某母女到东方市225国道边,将李某母女拖进桉树林里。陈俊、姬飞不顾李某的苦苦哀求,将李某按在地上,用事先准备的尖刀朝母女身上乱捅,直至母女俩没有声息。随后,二人拿走李某身上的手机、身份证和1000多元现金,从附近找来一张破棉絮盖在尸体上后逃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俊、姬飞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两名被告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两名被告人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同时判处被告人陈俊、姬飞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314079.46元。

 

  宣判后,两名被告表示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丁静 裴怡斌唐中政] [编辑:陈肖梅]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