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离乡到京上访,7年前被送去精神病院,227天前徐林东跨出精神病院的大门,重获自由。12月22日,“被精神病”六年半的徐林东拿到了大刘镇人民政府的30万元补偿。
因打抱不平“被精神病”
河南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农民徐林东,因同情张桂枝一家人的遭遇,主动充当了张桂枝的诉讼代理人。据了解,张桂枝是徐林东的邻居,本人跛脚,其丈夫耳聋,大儿子王战杰智障,一家三口均为残疾人。
事情缘起1997年初,张桂枝发现王战杰被村里莫名扣押6年的土地使用证宅基面积被人改小,遂与乡土管所交涉。张桂枝认为,是大刘乡政府土管所在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上做了手脚。在和乡土管所交涉多次无果后,张桂枝遂将大刘乡政府告上法庭。
从1997年到2003年,张桂枝曾7次接到判决书,但王战杰的宅基地始终没有索回,也未得到任何赔偿。7年时间,作为张桂枝的诉讼代理人,徐林东不断向各级部门反映问题,曾3次被拘留,10多次被殴打,其中两次被打断肋骨。之后,有人声称,只要徐林东不帮张桂枝打官司,就给他安排工作。徐林东予以拒绝。
让徐林东始料不及的是,2003年10月30日,大刘乡政府强制把他送进了河南驻马店市精神病院,2009年转到了漯河市精神病院。直到今年4月25日,经媒体披露后,徐林东才从精神病院回到家中。
部分涉案官员被处理
4月27日,源汇区决定:对涉及“徐林东事件”的原大刘乡党委书记,现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史洪涛,原大刘乡副书记、现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杨耀勤,免去领导职务;责令有关部门,对原大刘乡信访办主任、现区信访局办公室主任陈会军,原大刘乡政法办工作人员、现大刘镇计生办主任宋长兴免去领导职务;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对4人的违纪问题立案,并组织进一步调查。
经过7个月协商,12月9日,徐林东和大刘镇人民政府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大刘镇人民政府承诺一次性给徐林东30万元作为对其的各项补偿,并在15天内付清。在协议中,大刘镇人民政府为徐林东解决了低保。12月22日,徐林东终于拿到30万元补偿款。
律师:要追究责任人刑责
“精神病医院是否应该尊重病人拒绝住院的权利?谁可以代表患者的权益?是当事人指定的律师,还是医院认定的监护人?强制收治的法学、医学标准模糊不清,强制收治程序空白,被强制收治后法律救济途径缺失,这些都表明收治制度对患者权益的保护很不利。”精神卫生公益法律人士、深圳律师黄雪涛质疑道。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律师认为,公权力轻而易举将一个健康人遣送精神病院,应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否则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徐林东”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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