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5日消息 今天上午,记者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从2011年1月起,三亚将调整高龄津贴补助年龄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高龄津贴补助年龄范围由原90周岁调整至80周岁,同时,各个年龄段的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
据介绍,80—89周岁每人每月补助80元,90—99周岁由原来月补助标准100元提高至150元,100周岁以上由原来每人每月补助标准150元提高至200元。
为做好2011年高龄津贴补助发放管理工作,三亚市民政局要求,凡193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三亚市户籍老人,由本人或其赡(抚)养人做为申报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报,村(居)委会集中后向各区、镇申报,各区、镇汇总后向三亚市民政局老龄办申报,各个农场可直接向三亚市民政局老龄办申报。
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老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附复印件),户口本需有身份证号码;老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赡(抚)养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填写《三亚市“长寿补助金”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时间从2010年12月25日开始至2011年1月30日结束,凡已申报过长寿补助金的老人不再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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