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日发布信息,联动上调最低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6项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其中最低工资上调幅度最高,达20.8%,增至116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桂生表示,此次各项待遇调整金额均创历史最高,北京市将有283万人享受此次待遇调整,预计全年共需要增加支出51.5亿元,其中区县财政负担2.9亿元,各项社保基金负担48.6亿元。6项新调社保待遇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每月960元调整到每月1160元,月增加200元。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上调,由原来每小时11元提高到每小时13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5.7元提高到每小时30元。
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10元,增幅10.2%,调整后达到每月2268元。同时,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100元。
桂生告诉记者,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在坚持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增加的基础上,仍继续向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工商业者政策倾斜。
另外,伤残津贴月增303元,由目前的人均每月2201元调整至人均每月250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增加150元,调至每月1412元;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20元,增长17.49%。据介绍,目前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10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4000万元。
此外,北京市还首次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人均月增30元,分别上调至每人每月310元和230元。
据悉,目前全北京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有21万人,此次调整区县财政将增加投入7600万元;目前全市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人员有60万人,此次调整区县财政将增加投入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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