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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之子未毕业就当公务员”谁应担责
“局长之子未毕业就当公务员”谁应担责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姜琳 时间:2010-12-28 17:37

  就舆论对“局长之子未毕业直接当公务员”一事,事发地湖南省冷水江市26日公布的处理意见称,“鉴于曹博文仍系在校学生,没有取得大学本科文凭,不符合聘用条件”,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称“相关部门在此事件中存在资格审查不严的失误”。对此,人们不禁要问:这件事真能就这样了结吗?

  按照冷水江市的处理意见,似乎这件事主要错在被录用学生身上。然而在公众看来,“在校学生获得事业编制”的荒诞事实,透出的是国家人事制度和纪律规定被践踏。这样的事情显然不是手中没有用人权的被录用学生能够做成的。

  如果说以往有些地方发生的“假招聘”“走后门”还有些遮掩,那么冷水江市这一回的“照顾聘用”报告则完全撕下了遮羞布。面对一名中层干部“安排儿子工作”的无理要求,当地主要领导层层批示“同意”,让滥用权力背后的特权意识、特权行为暴露无遗。

  面对记者采访,市委书记解释,当时不知道曹博文应聘的单位已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属于“凡进必考”。这样的解释显然是欲盖弥彰。作为一个城市的“一把手”,如果连下属主要部门的人事工作基本情况都不了解,还能算称职吗?

  问题其实没有那么复杂。谁都明白,假如为其儿子打录用申请报告的人没有人事局长或者其他什么局长这样的特殊身份,便很难有市委书记及以下各级领导层层批示“同意”。

  近日曝光的湖南武冈市卫生系统大量调入领导干部直系亲属、福建屏南县财政局为官员子女“量身订制”招聘条件等事件,无不体现出公权力脱离社会监督、人事权游离于公平竞争制度之外的人事腐败。

  针对公众关注的滥用权力事件,不能简单地把板子打在程序上,只追究“相关经办人”的责任。权力与责任对等,是法治社会的一条基本准则。谁才是“说了算”的人,谁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否则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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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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