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日消息 昨天,2010年的最后一天,富阳“8.12”一家三口被杀分尸案选择在这个日子宣判,让这个2010年轰动一时的恶性案件在岁末做了了断。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方永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外,方永国前妻包某,也因窝藏赃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0年8月12日凌晨,方永国携刀潜入张某家门外。张某28岁的儿子回房间,在餐厅与方永国相遇。方永国持刀连捅其胸部数刀,致其死亡。
早上7点30分左右,被害人张某回家刚关门,就被躲藏在室内的方永国刺死,张某的妻子裘某开始敲门,方永国一打开门便把裘某直接拖进卫生间杀死。随后,方永国清理现场,劫取了人民币26万多元,港币2万多元以及被害人的汽车钥匙和房门钥匙离开。当日中午,方永国又返回将三具尸体肢解(本报曾作报道)。
方永国在审判时交待,自己欠着张某一笔高利贷,因为被逼急了,才走出杀人这一步。
昨天,法院同时判决方永国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0万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