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志刚(右)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犯罪嫌疑人情况。当日,泰安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1·04”持枪杀人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犯罪嫌疑人刘鲁民,男,汉族,今年52岁,原籍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无业。2008年8月曾因盗窃被济南市公安局拘留五天。刘鲁民已在今年1月4日案发后我公安机关围捕中自杀身亡。犯罪嫌疑人刘建军系刘鲁民之弟,男,汉族,今年50岁。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无业。刘建军自1985年至2000年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两次被判刑。2000年4月被法院裁定假释,刘建军在今年1月4日案发后被抓获,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新华社记者 朱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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