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7日消息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和平因犯玩忽职守罪,5日下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另外4名同案被告人也因失职罪获刑。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一起震动全国的暴动越狱案,4名正在监狱服刑的重刑犯杀死狱警后越狱潜逃。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09年10月,重刑服刑罪犯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高博经过长时间预谋和准备,利用监狱存在的管理漏洞,准备了作案工具。2009年10月17日,4名罪犯集体越狱脱逃。脱逃后又实施了抢劫、绑架等多起严重暴力犯罪。
一审法院认为,在此重大监管安全事故中,被告人张和平、徐福蒙、田国君、王军和刘文志的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是案发时,张和平身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监管安全工作流于形式,致使监狱长期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监管安全隐患和漏洞。张和平从接到罪犯越狱脱逃的电话报告后,在到达监狱长达40分钟的时间内以及到达现场后,没有按规定及时报警和组织监狱民警进行追捕,致使4名罪犯在越狱后又实施了抢劫、绑架人质多起严重暴力犯罪。
二是案发时,被告人徐福蒙系这个监狱三监区分队长,徐福蒙没有及时发现乔海强和高博离开劳动岗位进入库房后,为越狱做长达2个小时的准备。午饭后,徐福蒙在值班室睡着了,没有发现4名罪犯再次潜入库房。
三是案发时,被告人田国君系这个监狱警卫队工作人员,其通过值班室监控系统看到刘文志和几个人进入监狱大门民警通道。在没有确认刘文志身后几个人的身份情况下,打开通道内最后一道人工操控门。他后来拦住乔海强盘问时,被罪犯高博用切纸刀柄打伤头部(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4名罪犯冲出监狱大门集体越狱。
四是案发时,被告人王军系这个监狱三监区监区长,其未尽职责,对罪犯思想改造情况没有全面了解掌握。
五是案发时,被告人刘文志系这个监狱民警,负责接送外来车辆、人员出入监狱大门。4名罪犯在实施完捆绑、杀害民警,又更换衣服之后,逃到监狱大门附近时,正好遇到刘文志出监狱大门。刘文志在持卡打开第一道缓冲门进入缓冲区时,发现身后有多人跑步尾随,曾两次回头观看,但是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给罪犯以可乘之机。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张和平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徐福蒙和田国君均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军和刘文志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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