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口私立学校华兴学校的一名老师向南海网反映,她在怀孕休产假时,竟然却被学校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无视海口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迟迟不支付赔偿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老师说:“我怀孕的时候因为是快到寒假了。2010年1月份的时候,学校的领导就找到我说我怀孕了,学校下学期不能给我安排工作,让我辞职,但是我还是想生完孩子再回来工作,所以我没有写辞职,就跟领导商量。我就写了个请假条,但是我生完孩子之后回来,学校也没有安排我工作。”
那么,王老师在怀孕期间写给学校的请假条又是什么内容呢?
王老师说:”当时我就写允许我请产假三个月,但是学校领导不同意,说最少得请一个学期。因为学校这种性质,我就同意了,但是写了请假条之后,学校让我办的是离职手续。”
记者:“那你为什么愿意办呢?”
王老师很无奈说:“当时学校一直都是这样的,原来的女老师怀孕都是一分钱没有,学校让辞职就离职了,可能大家都是怕麻烦。”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王老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2010年11月23日海口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经审理查明,确认王老师与华兴学校从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裁定华兴学校向王老师致富赔偿金11697元,如不符裁决,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华兴中学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没有给王老师支付赔偿金。王老师说,她为了赔偿金一事多次和校方联系,但是还是没有结果,校方甚至说她是敲诈。为此,南海网记者电话采访了华兴学校的校长谢玉英。“她(王老师)有人在仲裁委员会里面嘛,就乱判。”
一接电话,谢校长就说,王老师所说的都是胡说,仲裁委员会是乱判。但是她说华兴学校不会提起诉讼,至于赔偿金,现在还没有时间给。“还没时间,才判下来多久。我们下礼拜四、礼拜五给她。”
在这份裁决书的落款处,记者看到,时间是2010年11月23日,按照规定,15日内,王老师就可以拿到赔偿金,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王老师能不能拿到赔偿金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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