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2
烟业变相广告无法可禁
控烟人士认为,控烟立法是远离“二手烟”、全面履行《公约》的关键措施和政策保障。但目前,我国不仅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连《广告法》和《国家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并未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时值向世卫组织递交“成绩表”之时,一则关于红塔集团、广东双喜等烟草企业入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十佳杰出企业”的新闻引发各界热议。而《公约》第13条明确指出,在履约五年时,缔约国应当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
变相的烟草广告不禁未被禁止,且其触角还伸向公益领域。中国控烟协会统计显示,2009年9月到12月间,52家烟草企业捐赠公益及文体活动达79起,覆盖全国40个县市;2010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还为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了金叶基金,并捐款1000万元用于支持两个公益项目。
探因3
美丽烟盒误导吸烟“健康”
官方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每年吸烟导致的死亡人数约120万,超过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人数的总和,目前,归因为吸烟导致的死亡比例已经由2000年的12%跃升至16%。利用烟盒警示图片被控烟界认为是抑制烟草消费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按照《公约》规定,中国作为缔约方应两年前就应执行公约第11条关于烟盒包装、标签的要求,即在烟盒上印制的警示信息宜占据可见部分50%以上面积,但不应少于30%。
但时至今日,烟草专柜上仍摆满了印有天安门、大熊猫、中国龙等图案的“美丽”烟盒,与国外烟盒包装上的烂嘴、烂肺、骷髅等恶心图案相比,上面一行不太抢眼的“吸烟有害健康”警语显得不痛不痒。
中国控烟协会常务理事支修益认为,高价烟向来是礼品消费或公款消费的主要货源,“如果将烂脚、烂肺、阳痿等令人触目惊心的吸烟危害图片印上烟盒,高价礼品烟自然就没有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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