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9日消息 1月8日,来自河南的魏根立给本报反映,2010年11月份,他们14名农民在南渡江防洪工程第五标段工程项目工地干活,工地活干完后一个多月,14人的1.5万元工钱,多次找该工程负责人讨要,该负责人先是推诿,后来干脆就是一句话:“就是不给,你们去告我吧!”
据魏根立介绍,他们一共有14个人,大部分都是来自河南的。2010年10月31日前,魏根立14人做完南渡江防洪工程第六标段的凝结石路面施工,由于该工程第五标段凝结石路面的施工不合格,工程监理方湖南江海监理有限公司的一名宋姓监理工程师主动和他们联系,让他们到该标段施工。
“原来第五标段施工负责人和宋工程师都谈妥了的,只要工程一完工,该标段工程负责人就把工钱结算给我们。”魏根立说,该标段工程负责人是兄弟俩,哥哥叫吴少敏,弟弟叫吴少光。14个人一共做了150多天的工,总共的工钱为2万余元,扣除做工期间的吴少敏兄弟俩给的5000元生活费,兄弟俩一共欠他们1.5万元。
“我们到工程部去找他们兄弟俩,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满口答应很快就给,可是到了后面,他们干脆躲着不见我们。”魏根立气愤地说,后来他每次找到吴少敏的时候,吴少敏一不耐烦就吼:“我们就是不给钱,你们去告我们吧!”
1月8日上午,记者和吴少敏的弟弟吴少光取得了联系,吴少光称,由于业主单位不给钱,他们也没有钱给工人开工资。并在电话中称,他们是在也没有办法,如果魏根立他们想告,就让魏根立去告他们吧,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据宋工程师介绍,南渡江防洪工程中标单位为海南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少敏兄弟如果不属于该公司的员工,那么第五标段工程应该是兄弟俩承包下来的。目前,魏根立等14人已经向海南省劳动监察总队递交申请,希望在劳动监察总队执法人员的帮助下,要回自己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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