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0日消息 今年6月,省物价局会同省工信、监察、环保、电监等五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力价格大检查,共组织21个检查组,检查火力发电企业3家,水电277家,供电企业18家,共查出涉案金额802.9万元。这是记者9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海南省物价部门在配合国家检查组对省内电力企业检查的同时,根据“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要求,重点对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和上网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大检查中发现,省内发电、供电企业大都能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执行,在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在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中,没有超标准或自定标准乱收费的行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火力发电企业享受国家脱硫电价政策优惠,但实际脱硫未达到100%而多得脱硫加价款。另外,目前供电部门线路安装、维护收费项目较多,收费缺乏规范标准,群众意见大。
省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海南省应加强脱硫投运率监督管理,制定更加完善的脱硫投运率计算标准,促使脱硫政策的高效执行。此外,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电力延伸服务收费政策规定。供电企业为用电单位安装供用电设施,应明确产权权属、费用负担方及安装费用标准等,以便规范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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