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0日消息 1月4日晚上7时,在三亚工作的周先生和李先生非常郁闷,晚上吃完饭骑着电动车经过临春河与新风路交界处时,岂料路上的井盖被车压碎,电动车前轮一头扎进下窨井里,两人重重摔倒在地。周先生下颚被缝四针,李先生脸部擦伤,两男子向三亚市住建局索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2万元遭拒,住建部门只答应赔偿3000元。
井盖被损坏致两骑车男子摔伤
4日晚上7时,周先生骑车带着李先生沿临春河路回家,经过临春河与新风路交界处时,电动车头突然失控扎进水渠里。周先生和同事李先生脸先着地摔在地上,周先生当场满脸是血,坐在后面的李先生脸部也轻微擦伤。据周先生介绍说,当时路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光线很暗。
事发后,周先生拨打政府热线12345,接线员称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周先生事后回忆说,事发后,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树枝将排水窨井挡住,防止再有行人受伤。当时他的脸上多处被开口,血流不止,只能先到附近的医院就医。随后叫亲戚到现场等候处理的人员,但现场始终没有人出现,最后拨打12345时,接线员答复说,已派人去现场好一阵了。
破相两男子索赔2万元遭拒绝
事发当晚,经过3个小时等待,三亚市住建局的一名副局长以及市政公司负责人来到现场,声称将先处理此事,让伤者得到医治,而到医院交了300元后就再没有交钱。
随后,在协商时周先生和李先生认为,市政道路损坏后没有设任何警示标志,造成行人受伤,市政单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当晚他们发现,破损水泥盖子被压碎后没有任何钢筋。所以他们提出包括损坏的车辆、衣物、眼镜、误工费、脸部修复以及精神损失费23960元,被市政公司一名姓许男子当场拒绝,声称只赔3000元左右,超过这个额度他说了不算。
住建局声称井盖质量没有问题
周先生强调说,事故发生3小时后,市政维护部门人员才来到现场,声称他们于4日晚5时曾将此井盖进行修复,而事发是7时,难道井盖使用寿命只有2小时?
5日下午,记者拨打当晚处理此事的三亚市住建局黎副局长电话时,黎副局长称正在开会,让记者拨打市政科姚科长电话。姚科长告诉记者,这起事故纯属意外事故,接到12345电话后,该局便派人及时到现场处理,但当时没有找到人,工作人员便返回了,现该局正积极进行处理此事。
对于三亚市政排水道路面井盖质量问题,姚科长表示,井盖质量没有问题,井盖可能被大车压坏后,钢筋被人捡走了了。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市政公司每天排出60多人到各路段进行巡逻,发现井盖有坏掉的,就及时更换。
而市政公司负责人许某告诉记者,事发公司积极进行处理问题,不过对方要求赔偿2万多元,他还得请示上级领导。
法律界人士认为管理人负全责
对于此起事故,三亚市一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说,此起事故是因为市政公司监管不力,没有及时更换井盖,导致行人受伤和财物受损,事发地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管理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马律师强调说,井盖的所有人是住建局,管理人是市政公司。从这起事故看,首先管理人没有及时更换,未设立警示标志,为事故主要责任,而住建局也监管不力,导致井盖更换不及时,也负有一定责任,而市政公司为住建局下属企业,所以受害者应向住建局索赔或者提出侵权行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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