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人的幸福答卷
——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发现的中国幸福观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I胡大源
2009年,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巴泽曼教授的名著《管理决策中的判断》出了第7版,他将人们在管理决策中常见的判断错误归纳为三类,其中第一类是“可得性启发式偏差”,简单地说就是:那些容易回忆、便于从人们记忆中提取的信息,往往容易导致决策偏差。
在现实世界,这样的实例层出不穷。2004年国内某媒体的一篇文章激起了公众对一次性木筷的口诛笔伐,进而升级为两会提案,促使国家有关部门2006年作出决策,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加征了消费税和出口关税。
2006年底,笔者跟随北京大学周其仁、卢锋两位教授到黑龙江调查才发现,一次性木筷的生产并不是像媒体报道的那样“一采光”式的对天然森林资源的“毁灭性的采伐”,而是间伐以速生林为主的杨木桦木。然而不到一年的光景,“占中国木筷生产80%的黑龙江木筷产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近半数企业面临破产境地”,直接影响了约20万林区贫困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痛定思痛,究其原因还是凭着“想当然”作判断,而没有深入林区认真进行实地调查导致的决策失误。
通过抽样调查得到的幸福感,是一个综合衡量人们心理和生活感受的统计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民众对政府管理的满意度。近年来,尽管经济形势并不乐观,但各国关于幸福感的报道却逐渐热了起来。
2010年10月,国内一家媒体提到,根据荷兰伊拉斯谟大学和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所的调查显示:1990年中国国民幸福指数6.64,1995年上升到7.08,但2001年却下降到6.60。结论是“中国人的幸福感仍在下降,现在的中国人没有10年前快乐了”。
笔者仔细检索了网络和国外学术刊物发现,文中所指的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所的幸福调查,用的是荷兰伊拉斯谟大学的世界幸福感数据库。从这个数据库中可以查到各国幸福感调查的数据,其中也包括中国的4次幸福感调查结果。将这4次幸福感调查结果换算成10分制,便可得到与媒体文章中相近的数据:1990年为6.5, 1995年为7.08,2001年为6.6,2007年为6.72。
不知何故,2007年的数据在报道中被遗漏了,并由此得出“中国人的幸福感仍在下降”的结论。
时下浮躁之风盛行,一个缺乏依据的调查结果之所以能广为流传,或许是由于人们更愿意凭着直觉来作出判断,而不愿花些时间进行追根溯源的调查研究。
笔者在一次闲谈中曾问周其仁教授,怎么就想起来要去实地调查一次性木筷的生产过程,他的回答耐人回味:许多人云亦云的事情都经不住深入调查的推敲。
近四成半的人感到生活幸福
什么是幸福?达林·麦马虹(Darrin McMahon,美国佛罗里达州大学历史学教授,著有《幸福史》)曾总结过西方从古希腊至今两千多年来的幸福观:在荷马时期,幸福就是幸运;在古希腊哲学家所处的时期,幸福等同于智慧和德行;在启蒙时期,幸福就是及时行乐。
在当下的中国,多少人感到自己幸福?
2011年1月12日,央视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栏目主办的“CCTV2010经济生活大调查”调查结果将向全国披露,据主办方透露,在8万余份有效问卷中,44.7%的人感到生活幸福及很幸福,而感到自己不幸福和很不幸福的达到11.1%。
同时,大调查课题组授权《中国经济周刊》独家披露《2006—2009年中国幸福感分析。
事关幸福的大调查
如何发现人们体验到的幸福感?
近年的心理学研究成果,给了我们很好的答案,那就是主观幸福感调查方式,即在调查问卷中直接询问,如:“您对目前生活的感觉?A很幸福 B比较幸福 C一般 D不幸福 E很不幸福”。
问卷中的回答是被调查人个人关于自身当前生活幸福的主观感受,也是人们对于自己生活状态的正向情感认知评价,这就是主观幸福感。
近年来,使用这种主观幸福感定义人们的生活感受得到了心理学成果的支持,心理学家卡尼曼的研究显示“大多数的幸福经验时刻都可以被这种单一的总结衡量方法合理解决”;此后的心理学研究也表明,大多时候,人们都能对自己的生活作整体评估。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幸不幸福,怎么才幸福,只有公民自己说了算。
20世纪5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相继开始把抽样调查作为统计调查的重要方法而加以广泛使用。到目前为止,许多国家90%以上的统计调查都是采用抽样调查来进行的。实践也表明,精心设计的抽样调查完全可以在精度上胜过全面普查,因此,愈来愈多的国家都把抽样调查作为因果分析和政策评价的一种重要的方法来运用。
在中国国内,同样采用主观幸福调查问卷衡量幸福标准的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下称“大调查”),被学界认为是具备良好的可靠性、有效性、一贯性以及具有很好的国际比较性,对社会总体幸福感研究来讲,整体生活幸福感对政策制定者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大调查”参照国家统计局全国经济普查的抽样方法投放问卷,调查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104个城市和300个县。被调查者分布比重与各省的人口比例相协调。如河南省人口最多,调查者的比重也最高,达6.68%。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打破常规,为调查开通了投递绿色通道,使全部调查问卷明信片都在4天内顺利到达被抽样地区,确保了此次调查的高效率。2006—2009年,每年调查发放的问卷都是10万份,回收率和有效率均达到了80%以上。
为了保证本调查的权威性和科学性,4次“大调查”的全部数据录入编辑、审核处理,以及统计分析均由国家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
“大调查”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各个年龄段、各种文化程度、各种收入水平及各常驻地区,综合4次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大部分为城镇居民。城镇居民的比重为77.7%,农村居民的比重为22.3%。
在问卷回收的8.6万公众中,包括了各个收入阶层的居民。家庭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人占40.4%,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的人占44.6%,家庭年收入在5~10万元的人占12.4%,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人占2.6%。
也就是说,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家庭占到了调查总数的85.0%,可以说“大调查”是面对普通民众的调查。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对“大调查”有这样的评述:“无论是从统计学、发放的范围,还是答卷群体的结构分析上,它充分地代表了我国整个民众的基本状况。”
越富有越幸福?
更多的财富是否意味着更多的幸福感?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讨论国民的幸福与收入的关系,他认为:“决不能把大多数人生活状况的改善看作是对整个社会的不利。如果一个社会有较高比例的成员生活在贫穷困顿之中,那么这个社会就不可能真正地繁荣幸福。”但在某个极限点,高收入对一个人的幸福根本不起作用。
19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威廉·汤普逊提出:“对于一个社会来说,重要的不是仅仅拥有财富的问题,而是财富的正确分配问题……人要想快乐,便脱离不了享受的物质手段,这在一切文明社会里主要就是财富,但是人们可以在拥有较少财富的情况下达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境地,而在财富极为充裕的情况下,却仍可能非常痛苦。和社会利害攸关的主要是财富的使用和分配问题,而不是财富的多寡。”
生活在同一时代的马克思侧重从社会性层面来看待幸福感。在马克思的理论框架内,幸福首先意味着人类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全面发展与自由,而就幸福的终极价值而言,平等、自由、和谐都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先决条件。
财富与幸福到底是什么关系?越富有是否就会越幸福?
根据现代经济学原理,对于“完全理性”的人来讲,如果财富越多,那么选择的自由越大,那么就更可能获得最大化自己幸福所需要的各种资源。然而对于“完全理性”这一前提假设却一直争议不断。
为进一步发现物质财富的多少与人们的幸福之间的关系,我们通过“大调查”中连续4年的随机大样本城乡居民调查数据,从不同的家庭收入、家庭收入预期变化以及家庭金融财产变化等三个方面,对我国居民生活幸福感进行研究分析。
高收入不一定最幸福
根据对答卷者定制“家庭年收入”为分组标志进行分组,组数确定为2万元以下、2~5万元、5~10万元、10万元以上4组。从连续4年的数据看,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居民生活主观幸福感相对稳定,反映的趋势基本相同。
从表1的2009年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家庭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家庭收入越高,幸福感越强;低收入家庭的幸福感明显降低(我国目前低收入群体人数较多);收入对居民个体主观幸福感影响明显;最高收入群组的不幸福或很不幸福比重明显高于中上收入群组,说明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收入对幸福感的作用变小,甚至出现负影响。
在图1中,“很幸福”线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升得非常明显,“比较幸福”线是一条倒U形曲线、收入5~10万元是最高点,“一般”线是一条沿着收入的增加而下降的曲线,“很不幸福”线是一条两头高中间低的正U形曲线、收入为2~5万元是最低点。说明高收入家庭两极分化的比较大,即很幸福和很不幸福的比重都高,而感觉一般的比重相对少得多。
在我国现阶段,家庭收入直接影响居民的幸福感,尤其是占总数近一半的2万元以下的家庭,影响极为明显;高收入家庭,收入对其幸福影响已经很小,与中高收入家庭相近,但开始出现差距;同时,收入的提高在不幸福和很不幸福人群中出现负影响,所以,高收入家庭的幸福感出现分化,“很幸福”和“不幸福”两头的比例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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