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1日消息 广西柳州一男子出于私愤将自己与前女友的不雅照片上传至互联网,导致不雅照在网络上大量流传,事件女方当事人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记者从柳州司法机关获悉,该男子已于1月6日被公安机关逮捕。
2010年11月,一个莫姓柳州女子的数十张不雅照片开始在互联网上大量流传,这些不雅照中虽然女子的敏感部位均经过裁剪,但照片中该女子的面容清晰。不雅照片都是由一个网络空间和博客传播出来,在该空间和博客的文字内容中,讲述一个名叫叶某的男子与莫姓女子的感情纠纷。
不雅照的出现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11月25日,发布不雅照的男子叶某接受柳州当地两家报纸的采访,声称公开不雅照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并称在发布不雅照之前咨询过律师,希望“在名誉侵权的审判席上与她见面”。
随后数日,媒体的报道令不雅照事件在当地家喻户晓。柳州当地的一份报纸甚至以两个整版的版面详细刊登了对叶某的专访,使不雅照事件在当地变成一个公共事件,并给事件中的当事人和家庭带来极大的影响。不雅照在互联网流传后就辞职离家出走的莫某数次想要自杀,而莫某的父亲更因遭受打击忧愤成疾住进医院。
随后,叶某的博客和QQ空间中的不雅照虽然已被删除,但经过网络的大肆传播,事件的影响已经很难根除。莫某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柳州市城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给予立案并做出逮捕决定,1月6日晚上,民警在叶某家中将其抓获。目前,法院正对该案择期开庭审理。
柳州市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劲松认为,以叶某的行为来看,其已经侵犯了受害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涉嫌诽谤罪和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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