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1日消息 记者从今天(10日)召开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海南的全面实施,全省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23%。
海口市龙华区4个镇卫生院和10个村卫生室是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第一批试点,从2010年3月1日起启动该项制度。海口市通过科学核算,确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补偿方式和额度,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财政共下达龙华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补偿经费400万元,区财政安排150万元,国家、省以奖代补75万元,共计625万元。
目前,全省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内338家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全省共有87家农(林)场医院、166个村卫生室同步纳入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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