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来自深圳全市机关、各区、深圳边检、口岸等60多个单位共4000多名公务员利用下午的休息时间走上街头,为市民提供交通秩序维护等服务。这是昨日在全市启动的“深圳市公务员‘文明出行’志愿行动”,并将在接下来200天的周六下午固定进行。不少市民纷纷表示,这是一件新鲜事,非常支持公务员参与志愿行动,为百姓提供便利的同时,感受到城市幸福指数的提升。(1月9日晶报)
在深圳公务员“文明出行”志愿行动中,公务员走上街头劝导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上机动车道,发放宣传单张,尽力帮助有需要的市民过马路,提供必要的其他咨询。对不听从志愿者教育、劝导,发生交通违法的行人、非机动车,交警则进行教育、处罚和令其执行“社会服务令”,倡导市民文明乘车、文明行车、文明行路。他们比起平时严肃的整治罚款起,更热情、更友善。公务员利用休息时间走上街头做“文明出行”的志愿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引导市民从现在做起,从提高自身文明素养做起,从平时出行习惯的养成做起,疏解城市交通拥堵等状况,很有意义,值得肯定。
然而,就像市民感受的那样,这种活动只有不是装样子,不是“一阵风”,市民才能真心感谢公务员的无私奉献,才能从榜样的力量中得到借鉴与启发,达到“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的表率效果。由此,笔者联想到每年的“无车日”,都会有官员选择乘坐公交或骑自行车上班,以示带头体验低碳生活,可是时过境迁,照样是公车奔跑。如果官员在平时能做到和市民一样挤公交,一样感受出行难的酸甜苦辣,其效果要比“无车日”上一回电视新闻有效得多。因此,公务员不仅做文明出行的志愿者,更要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就是要将在志愿活动中担任的角色坚持下去,设置为自身的习惯和准则,成为全社会的表率。
公务员文明出行要从干部做起,首先要将“厅局级以下官员专车或全部取消”的建议变成现实。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广为公众诟病,取消“厅官专车”势在必行,应从“公务拼车”开始改革公车。将用途有限、效率不高的公车全部封存或向社会公开拍卖,或进行“公物仓”用于社会救助所需;对工作用车,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其次,公务员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文明出行率先垂范,而且要尽可能地利用公共交通或自行车出行。
更关键的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应从公共财政预算入手,不仅公布公车数量,而且将公车消费也和盘托出,这样才能启动公开透明的监督,让公车成为文明出行的样本。有消息说今年是“查处公车年”,笔者建议不妨从公车“统一着色”开始,让公车发动机一响,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平时工作时段,始终置于公众的监督视野之中。凡是因公车问题曝光的官员,无论官职大小,一律曝出真实姓名、职务和单位,公布违规的具体细节;在处理上决不忽悠,当事人要公开道歉和担责;处理要一一对应,便于他人作为镜鉴。公众对处理提出质疑的,监督部门应公开作出回应。此前洛宁县邮政局长酒驾撞死五名少年,使官员酒驾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尽管法律对公务员醉驾作出一视同仁的责任认定,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零容忍的态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尚需预防、监督和惩戒制度的跟进。唯有此,才能使公务员真正成为节能减排和文明出行的“带头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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